用公正司法诠释大国风范,河口法院充分保障越南籍当事人合法权益 - 经典案例 - 深圳合同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9年6月26日

  中国法院网讯 (刘婷婷)  越南籍公民范某长期在我国河口境内经营红木家具,2017年10月27日,唐某接受范某委托,为范某从广东省中山市承运一车红木家具至云南省河口县。
  当车行驶至开河高速公路K210处时,与杨某驾驶的车辆相撞。致使范某腰椎多处骨折,所运货物部分损坏。
  事故经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蒙河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范某无责任。
  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范某身体受伤,经济遭受巨大损失。故范某向云南省河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由昆明某保险公司赔偿范某十六万余元、南宁某保险公司赔偿范某八万元、唐某赔偿范某二万余元,南宁市某汽车公司对唐某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南宁某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八万元一次性打入本院专户,但昆明某保险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赔款义务。
  为减轻越南籍当事人诉累,维护中国司法权威,陈世荣法官多次打电话督促该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2019年6月5日这笔十六余万元的赔偿款交到了范某手中,范某拿到赔偿款后很感动,表示感谢中国政府,感谢人民法院,没想到在中国打官司也能很好的保障了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河口法院立足国门口岸实际,在推动中越友好、妥善化解涉外纠纷中,法官充分认识能动司法在促进纠纷化解的意义所在,主动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决,打通困扰纠纷解决的最后一公里,使越南籍当事人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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