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消息(通讯员 袁正昌 阮先锋)高息揽储的风暴让不少人受伤不轻,可打着各种幌子的高息借贷仍在蔓延。近日,谷城县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合同诈骗罪对陈某和舒某提起诉讼,法院两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他们共同退赔被害人303800元和26名劳动者工资86212元。
陈某和苏某均是浙江省丽水市人,后结为夫妻。2011年到谷城发展,2012年11月注册成立龙凤菌业公司,陈为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同月,陈代表公司与谷城一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签订110亩长达15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用于菌业生产。随后,陈带着合同到襄阳一钢材经营部田某处购置钢材搭建大棚,说大棚完工后一次性付款。在大棚完工结算购置款时,陈却无钱支付,不得已,陈只好以股份制形式将公司股份的48%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让给田某,以股份制形式共同经营。因合作关系发生矛盾,田退出股份索要投资款。陈又将法定代表人资格让给了妻子苏某。陈和苏为了还清田某的投资款,他们将种植农户的香菇货款、定金等全都支付给了田,将种植农户应得的款项欠在那里。2014年底,因受雪灾影响,公司种植香菇失败,此时他们已欠下香菇种植农户货款、大棚租金、农民工工资等共计131万元。2015年春,看到企业已无力回天,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思想的他们便大胆起来,以公司的框架做幌子,以2分至1角不等的高息为诱饵,采取小部分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的真相,骗取数人37万元,在少量支付应酬的情况下,将303800元非法占有。
据陈某供述,起初,他们确实想通过企业发展致富,可是没有钱发展,也只有玩“借鸡下蛋”的把戏。没想到失败亏空,还欠了那么多的钱,后来也只有破罐子破摔了。自2013年到2015年底被抓,不论是收取购菌棒款还是借款,都是采取给客户开收据或欠条的方式,收取的款都没有存入公司账户而是存在他和苏某的银行卡中,公司账只是摆设。
为此,检察官提醒,在借贷上一定要小心,天上不会掉馅饼,切不要被假象和高额的利率所迷惑,高息借贷的黑手还很长,小心上了他们的贼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