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微信购到病瘟猫起诉商家索赔购猫款及医疗费 - 经济合同 - 深圳合同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5日

  中国法院网讯(古月) 女子刘某称,其通过微信向李某购买布偶猫一只,不料收到的小猫被查出猫瘟,后经治疗无效死亡,刘某认为自己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故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赔偿其购猫款及医疗费共计15000元并赔偿由于猫瘟污染的猫用品1000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刘某诉称, 2017年12月26日,其向李某购买布偶猫一只,李某承诺其出售的布偶猫为两个月大的母猫且打过疫苗。当晚,刘某支付定金2000元,双方约定待刘某收到小猫登机视频后支付尾款7000元。12月30日晚,李某向刘某发送小猫登机视频及航班信息,刘某随即支付尾款7000元。12月31日下午收到小猫后,刘某发现小猫精神萎靡,有严重打喷嚏症状。2018年1月1日,刘某带小猫到宠物医院体检后发现小猫携带猫杯状病毒和猫疱疹病毒,各项免疫能力为零。刘某当即联系李某,对方表示只是小病。1月6日,刘某再次带小猫体检,检测结果为猫瘟。由于购猫时李某表示负责一个月内发生的猫瘟,刘某要求李某对此负责,李某却拒接刘某的电话和微信。1月6日到1月10日小猫接受猫瘟治疗共花费6000元,1月10日晚死亡。
  刘某认为,李某应该履行承诺,故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赔偿其购猫款及医疗费共计15000元并赔偿由于猫瘟污染的猫用品1000元。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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