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空气不达标,承租人健康如何守护 - 房产纠纷 - 深圳合同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日

  在寸土寸金的北京,租到合适的房可遇不可求。林女士夫妇十月底从某中介以每月3400元租了一套新装修的两居室,入住没多久,林女士就感觉恶心、胸闷、咳嗽,找专业公司检测发现房屋甲醛浓度高达0.5毫克/立方米,超出国标5倍。林女士提出退房,中介却称提前退租是违约行为,要扣除1700元违约金。为此,林女士来到北七家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

  法律分析:
  工作人员致电中介公司,中介辩称林女士租的小区是九月刚交房的新楼盘,林女士签合同时明知房子刚装修完,甲醛在所难免,理应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工作人员指出《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如果中介交付的房屋存在空气检测不达标等情形,即使林女士订立合同时明知房屋质量不合格,仍有权无责解除合同。
  经过工作人员充分释法,中介最终表示同意林女士无责退房,并退还剩余房租。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样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消费关系,出租人对作为消费者的承租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工作站提醒广大承租人,在遇到空气污染纠纷与出租人协商未果时,可以联系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此为证据向12315消费者专线投诉或付诸诉讼程序。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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